私人船只必须在海关和移民总署所指定的最近的入境港口接受检查。当您的船只行驶入港口时,请升起黄色检疫旗帜,以此来通知海关人员您已入境。入境之后,只有船长可以下船,而船上的成员须留在船上,等待船只接受了检疫和检查之后才可以离开船只,去往他处。
海关和移民总署的工作人员会登上您的船只进行例行检查。船上的每一个人都须出示本人的公民身份证,并填写移民局所发放的移民登记卡片。美国公民须向工作人员出示护照或是出生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和其它官方发放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件,例如驾驶执照或选民投票的卡片。来自于英国的公民或欧洲其它国家的公民,如有必要,须出示有效护照和有效签证。在离开巴哈马之前,请务必在当时的离境港口将入境时移民局发放的入境卡片交还给海关工作人员。如果船上有火器,您需要向海关声明。您必须报告枪支火器的序列号和生产商,另外,还要汇报所携带弹药的数量。虽然,允许船只携带火器,但是您不能将其带下船。如果想要把枪支等带到船下,此前须向巴哈马警察局提出携带枪支入境申请并获得批准。所有的武器枪支必须一直锁好。任何违反此项法律的行为均将会受到严惩。
船只出入境费用
长度为35英尺或以内的船只需交纳150美元入境费,长度为35英尺以上的船只需交纳300美元入境费。海关和移民总署所收取的这些费用包括了航行许可费,捕鱼许可费和搭载四人以内的船只离港税,不收取加班费。若船只搭载四人以上,则需交纳额外的离港费。 巴哈马海关和移民总署的办公时间为:平日(指周一至周五)上午七点到下午五点。海关和移民总署的官员在节假日和周末也会随时待命。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费用。

















